(1)“執行機構不動作”指給定信號(或叫控制信號)改變時執行機構沒有響應。
(2)“就地手輪能否操動執行機構”指通過在現場操動執行機構自帶的手輪,執行機構能否動作。
(3)“閥門卡死或執行機構卡死”:這里的閥門也有可能是風門、擋板等被控對象。如何判斷是閥門卡死或執行機構卡死呢?可以把執行機構從閥門上取下來再進行進一步判斷。
(4)“就地電動能否操動執行器”指通過在現場按下執行機構自帶的手操按鈕,執行機構能否動作。
(5)“電路板故障(電機驅動部分)或力矩超限”:如何判斷是電路板故障還是力矩超限?如果執行機構有力矩超限報警功能,可以查看是否有報警信息;對于有力矩保護功能但沒有報警功能的執行機構,一般都有力矩開關,此時確認力矩開關是否動作。電路部分的故障除了電路板本身的故障外,如果電機為單相電機,還有可能是分相電容損壞。
(6)“輸入信號正常與否”的判斷方法可按如下操作進行:如果為開關量型,可直接用萬用表的電壓擋測量信號是否正常;如果為調節型,可將電流表串入執行器模擬控制信號輸入端,看電流值是否與系統給定值相符。
(7)“輸入信號故障”證明不是執行機構故障,控制信號有問題。
(8)“控制板輸入端阻抗是否正常”的判斷方法是先斷掉執行機構電源,再斷開輸入信號,用萬用表歐姆檔測量模擬輸入端的阻抗。對于調節型,輸入阻抗一般應在500Ω以下(如果說明書上提供了輸入端阻抗參數值,可進一步確定測量值是否與說明書一致);對于開關型或兩位式,如果執行機構自帶伺服控制板,輸入阻抗一般應在1kΩ以上。
(9)“電路板故障(控制信號檢測部分)”指執行機構控制電路板發生故障,這一故障為控制信號檢測部分電路故障。
(10)
“反饋信號是否正常”的判斷方法如下:將執行機構分別置于全關位置、全開位置和中間任意一個位置,查看反饋值是否為0%、100%和介于0~100%之間的一個數。
(11)“是否已設定好執行機構行程”:如不確定是否已設定好行程,參考說明書重新設定行程即可。